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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注】本文已於12.02.2006發表於【四月艷陽天】北京新浪版,因台北新浪系統停機,延遲於今日補發


 【三、相見歡 續】


 

 【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五】第二天我依舊起得早,也照例和Maggie與豆豆玩了一會兒,又整理了一會兒東西。因為計畫好要和媽媽在下一個週末去香港拜訪我親愛的小悅與小胡,於是花了好一段時間在網路上研究自由行的選擇。

 

 說來慚愧,從我小學四年級開始,每一年暑假媽媽帶著我出國,玩遍了日本、韓國、美國、歐洲,卻從沒有到過香港。所以,這還是我們兩個「劉姥姥逛大觀園」--頭一遭哪。在今天之前,我對香港地理的了解,僅限於「位於廣東省南方海上的小島,由香港島、九龍、新界組成」,除此之外,只有一些從人們口中聽來的地名,像是「尖沙咀」、「銅鑼灣」、「中環」等等,隱約知道是熱鬧的所在。

 

 於是,花了一整個早上和半個下午,好好研究了一番香港的名勝和諸大酒店,終於把三天兩夜的機票和酒店搞定,一邊心裡還在納悶:這香港還真不是普通的小,說穿了也不過就一個台北,可怎麼就有那個多的地方好逛、東西好吃?還沒有啟程,已經在心裡對這顆東方明珠油然升起一股虔誠的敬意。

 

 訂完了套裝自由行,我匆匆忙忙地趕著出門,昨天忙著換身分證、駕照,又忙著和鄧鄧、乾媽聚聚,原本想剪的頭髮也找不著空去剪,難得今天下午有一個空檔,覷著可以去洗洗剪剪,之後還有充裕的時間去找思華見面、吃飯。

 

 回台北要弄頭髮,不知道是誰訂下的規矩,但總之從美國回來度假的人都要如此遵循著。我的頭髮留了大半年,已經長到有一種「古典」的、「飄逸」的程度,記得唸書的時候總希望有那麼一天,能夠像瓊瑤小說比下的女主角一樣,留著一頭又黑又亮的長髮,抱著一兩本書,悠閒從容地漫步在校園樹下。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唸書唸了那麼多年,這個願望從來沒有實現過,早幾年忙著聯考沒有那個心境,後來進了大學,「又黑又亮的長髮」卻沒再回到流行的光譜裡。倒是來了美國,剛開始是嫌在美國剪頭髮、染頭髮太貴,等到了後來頭髮長長了,原本染的顏色也都修光了,沒想到這「又黑又直的長髮」卻在這地球的另外一頭受到大加讚賞。


 自古物以稀為貴,我的黑長直髮也是如此,西方白人的頭髮雖有深色的,卻沒有又直又亮既黑且細的,而黑人與中南美洲人就更不用說了,他們的黑髮是蜷曲而粗硬的。還記得有一年聖誕節,我們到Mike他祖父母家過節,我的頭髮竟被當成展覽品似的被諸位阿姨嬸嬸你一言、我一語的讚嘆個夠,因此後來我也就樂得放任它留長了。

 

 只是,頭髮留太久自己看著是會膩的,既然回來台北,當然要好好剪一個型。原本的打算是回來以後、在見任何親戚朋友之前,要先把頭髮剪好,只是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除了媽媽、Maggie、豆豆之外,還是讓乾媽、乾爹和鄧鄧看見我可以演古裝俠女的長髮。

 

 不管如何,剪完頭髮,神輕氣爽、心情輕鬆。

 

 和思華約了晚上七點,在火車站附近。思華剛換工作,一樣的早出晚歸,不過心情愉快多了。昨天談過鄧鄧,今天就不能不說思華。思華跟我有特殊的緣分,如果不是因為我們都是女孩子,我真要說我們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了。哈。

 

 我們從小學五年級開始同班,那時就是很好的朋友。進了國中,又同校同班三年,變成很好、很好的朋友,我、思華、鄧鄧和一群女生那時一起唸書、一起瘋、一起到彼此的家去玩、一起耍青春期女生的小心眼,吵吵鬧鬧、瘋瘋笑笑,那段時光現在看來是很天真很可愛的。

 

 到了高中,我們雖然不同班,仍然同校,已經明白這種緣分得來不易,因而懂得珍惜。等高中畢業,我們兩個又考進了同一所大學、同一個系,又做了同班同學。雖然除去同學的這個關係,我們仍會做知心好友,但多了這樣幾個命運的巧合,就把緣分的輪廓在我們人生很早的時候清晰地勾描了出來。人總要活到一定年紀才會明白緣分的意義和深切的懂得珍惜,可我慶幸自己在那樣年輕的時候,就能夠從這些巧合上看明白緣分的身影,像是盼望著花兒從枝椏的尖端開放,等真眼看著它一朵一朵如願地綻放,是會讓人有一種謙卑的驚喜的。

 

 這次回來,才進家門,媽媽就告訴我思華連著兩天打電話來過了,只是她不知道我的飛機延誤,所以打來的時候,我人還在飛機上。不過我已經很感動了,她每天都那麼忙,還有心思去記我回來的日子,第一天就打來問候。所以當思華星期四再次打來的時候,我趕緊把握即將來臨的星期五,訂下晚上的約會。

 

 七點和思華見了面,久別重逢,第一個印象是,思華變漂亮了,以前的思華很瘦,現在豐腴些,氣色更好些,依舊苗條。我們開心地東拉西扯,還沒走到餐廳,我們已經從工作聊到我一路上的趣事。

 

 我們去火車站附近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飯,我們繼續聊天,我不知道坐在我們附近的其他人怎麼想,但至少我覺得我是很像開始有了「年紀」的女人,淨聊些往事、工作和同學近況,也許再過不久,當我們再見的時候,聊的就是家庭、老公、孩子了。天哪,想想都可怕。

 

 不論如何,我們聊得開心、聊得忘形、聊得渾然不覺夜色已深,餐廳就要打烊,依然意猶未盡,真不知道怎麼又這麼多好聊的。結果,我在台灣的第三餐,是思華請的,心裡很過意不去。


 很奇怪,喜歡走到哪照到哪我,這回居然錯過回台灣一半的聚會,想是太興奮、太顧著講話,早忘了身在何方。這張照片是後來和大學同學聚會時照的,思華在左邊,穿粉紅上衣與黑色小外套,我呢,就是藍色那個啦。

 


 

 【十月二十八日,星期六】中午,是和乾媽一家人的聚會。前面提到緣分與深刻的友誼,而我和乾媽的關係該是超越緣分而也許是前世或冥冥中注定了的。

 

 我第一次見到乾媽是我四十五天大的時候,媽媽那時急需要有人在她上班的時候替她照顧寶寶,正好從外婆那兒知道乾媽有興趣帶孩子,就決定把我托付給乾媽,那時候不知道,這樣一個單純的開始會是十年、二十年、一輩子的聯繫。

 

 乾媽有兩個兒子,沒有女兒,剛開始帶我的時候,兒子們都已經唸大學、高中了,乾媽照顧我,更像照顧一個女兒,而我也就自然而然、堂而皇之地享受小女兒的嬌寵。

 

 後來我上了小學、國中,然後進了高中、大學,我還是三不五時地往乾媽家跑,為的不只是乾媽手藝出眾的料理,更為了那隨著歲月建立出來的情感聯繫。

 

 這次回來的第一天,兩個哥哥早早便約了要請我今天中午吃飯。在餐館,我高興地看到每一個人都沒有變,我不知道別人有沒有跟我一樣的感覺,於我,久別重逢,再沒有什麼是比看到親人好友「一點兒都沒有變」更教人感到一種窩心的快樂的,就像證明了被空間隔開了的時間,重聚時還能夠還原一般。

 

 我們輕鬆的聊天、輕鬆的說笑,我跟乾媽互相搶著給對方夾菜,我如此清楚明白地體會到,一家人圍著一個圓桌子吃飯就是一種幸福。而這樣的緣分的聯繫當然是幸福,還是最奢侈的一種

 


 

 晚上,我和媽媽帶著Maggie、豆豆一同上外公家。豆豆和舅舅的雪納瑞--「狗狗」向來不合,一見面免不了又「吵」了幾架。舅舅做了一桌子的好菜,有魚有肉,像過年似的,我吃了個酒足飯飽,又把這一路的大事小事,有聲有色地說了一次。雖然表哥很不客氣地直接說我看起來「胖了一些」(舅媽最好,說我看來瘦了),我還是必須說,表哥、表弟、舅舅、舅媽看起來統統沒變,連外公的氣色都看來比從前好。而我呢,心寬體胖囉。

 


 

 【十月二十九日,星期日】今天的計畫是去奶奶家看奶奶,奶奶住在桃園,媽媽開車,我們帶著豆豆同行,在高速公路上,我從路的兩旁又看到了我剛下飛機時的那種疏離的陌生。在美國看慣了寬敞的路的兩旁是一幢一幢的房子,一下子竟不習慣這許多高高低低的樓房,還間雜著新售屋的廣告,倒是豆豆,趴在窗邊老神在在地向外看。

 

 到了奶奶家,見著了奶奶、姑姑,和小堂弟。很不巧,兩個叔叔們都出差去了,更不巧的是,等到他們回國,我也恰巧離開台灣。看到奶奶、姑姑沒有變自然很開心,看到堂弟就讓我大吃一驚了。我上次回來的時候,堂弟剛剛小學畢業,看起來還是一個小小孩,一轉眼,小小孩已經唸國三了,一轉眼,小小孩已經長得比我還高出一個頭了,只那張仍帶著稚氣的臉,還有著小孩的息氣。

 

 我一直很疼這個堂弟,因為他從小就難得的懂事,即使進入青少年的叛逆期也如此。小小年紀,他已經懂得真心的孝順,他的學校離奶奶家近,有時唸書唸得晚了,他就在奶奶家過夜,他不但會在隔天早起幫奶奶做家事,還會懂得照顧奶奶。他的脾氣好,耐心也好,我去那天,吃完午飯他還要趕去補習,臨出門,我拉住他又多和他聊了幾句,他也沒有不耐煩,一樣地有問有答。我不禁想自己在國三時的那副怪脾氣,那時候,「升學」是壓力,卻也是我的「金鐘罩」,誰也惹不起。

 

 在奶奶家與媽媽、姑姑、奶奶聊天,整個下午是一個純粹的「女人的聚會」,從媽媽的工作聊到姑姑的退休生活,又聊到奶奶的菜和我的手藝,天南地北,沒有界限。而聽奶奶說日常的事,總讓我佩服她的能幹與智慧,彷彿生活中所有的難事到了她這兒都變得容易了,連作菜都是如此。

 

 傍晚時分,我們回到台北,我心中那份奇異的幸福的感覺仍漲得滿滿的。在家附近的那條街上看見了賣甜豆花的夫婦和賣鹹酥雞的阿桑,真好,大家也都別來無恙,還是老樣子。我買了兩碗豆花,又買了紅豆湯,然後去買了一大份的鹹酥雞、炸花枝和甜不辣,這就是我們今晚的晚餐了。真好,我想。台北,別來無恙,我的幸福也別來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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