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倆的生日文-前傳
這一陣子實在太忙,尤其到了季末,很有計畫做不完、趕工的壓力啊(扯頭髮),所以這個月依然只能勉強生出一篇文,不過畢竟九月是我們家的大月,兩隻小的一起過生日,所以這篇生日文,就很有份量(是說我哪一篇沒有份量),我也抱著破釜沈舟的決心(是也沒有那麼嚴重),就來寫個三篇的篇幅吧(為什麼要嚇人呢)。
不過第一篇照例跟主題沒啥太大關係,所以叫做「前傳」,其實只是這個月的小雜記。
話說上一篇最後放了一張我們家浩然弟弟穿著毛茸茸服裝的照片,答案很明顯,那就是我們今年幫弟弟準備的萬聖節造型道具服。不過這中間是有玄機的,這套造型服跟弟弟去年穿的獅子裝一模模一樣樣,誒,根本是同一套,神奇吧?其實這套獅子裝我們原本沒有想到要「回收再利用」的,而是有一天我們家姐姐在翻衣櫃的時候,翻到了她六月中為了芭蕾舞發表會置辦的小獅子造型舞衣,於是吵著要穿,在家穿穿不過癮,還想要找機會穿出門,可這套舞衣除了蓬蓬裙,還有一對毛茸茸的獅子耳朵與尾巴一條,這麼浮誇的打扮,我第一個想法就是只有萬聖節穿出門才合理,當下隨口一說小妞馬上興高采烈地附和,我也樂得讓這套貴森森的訂製衣出場再亮相一次,物盡其用,於是我們家嫣然姐姐的萬聖節造型就這麼定了。


【回顧一下,這是今年六月小嫣子芭蕾舞表演穿的道具服,角色是馬戲團的獅子。這件直接變成十月萬聖節的行頭,唯一麻煩之處在於保暖,畢竟十月底的天氣不比六月,內搭外搭要怎樣搭才能保暖又能兼顧獅子原味,我得想一想。】
既然姐姐是獅子,弟弟似乎得盡量呼應一下才行。我當然沒忘了他去年就是扮獅子,雖然同一個角色連扮兩年也沒什麼大不了,但是要我再買一套一模一樣的造型服,我心裡很不甘願呀。於是我想了各種其他的可能,從馴獸師到老虎到給獅子跳的火圈,都不是很讓人提得起勁兒的角色,當然也有可能是我心裡先入為主的想著去年那一套可愛的獅子裝,所以看其他造型我都有業障啊。我還把去年的獅子裝翻出來回味感嘆一番,沒想到這一翻,熊熊被我發現這套造型服的尺寸是12-24M/2T,也就是適合12-24月齡與兩歲的小童,雖說這個尺寸乍看之下也太寬,但是我記得去年弟弟穿的確很啷,既然人家寫了2T,屆時2Y1M的小傢伙應該有機會可以塞進去的,這麼振奮人心的事,我當然心動不如馬上行動,立馬把苦主抓來塞塞看,這也就是那張照片的由來。試穿結果是這套現在穿剛好微緊,預估十月底萬聖節時恐怕還會更緊一些,但是反正差不了多少,大不了獅子爪子不要硬套就是了,這下兩隻獅子都有了,我之前的煩惱就這麼無心插柳地迎刃而解,只能說我當年實在太有真知灼見、選了一個可以連穿兩年的尺寸,看過我之前的萬聖節紀錄(這篇)的人就知道我是走CP值路線的媽,這應該可以算是我又一高CP值力作吧,哇哈哈哈(得意的咧)。

【這是弟弟去年的造型,我好喜歡這套。希望今年萬聖節時他還塞得進去呀,也希望把他塞進去的時候他能乖乖認命啊。】
讓人心驚的是,明明感覺還在過夏天,怎麼轉眼萬聖節也不遠了?是說這一整一個夏天到現在,我真心覺得我的生活就一個「忙」字,沒別的了,暑假時忙著玩(這也好意思講),也忙著工作,我忙我家爸爸也忙,兩個小的生日前一週,爸爸還到聖地牙哥出差兩天,這是我第一次雙拳打四手兩天一夜呢。別看兩天一夜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而且還是爸爸硬是把四天的行程縮成兩天一夜的),對沒有遠親也沒有近鄰可以罩的我來說,這可是紮紮實實的單飛訓練啊,而且加上這陣子我的工作也不輕鬆,爸爸出差第二天我還有一大早九點的會咧(沒錯,九點對我來說是一大早),這簡直是考驗我千手觀音的法力嘛,我唯一的依靠就是保母阿姨了。不過,我也不是草包,我可是有兩年雙寶媽資歷的,我事先就在腦海裡做好沙盤推演,爸爸不在家的那天傍晚,我不但從容(這是我自己說的)應付兩小,甚至還有辦法一邊對付弟弟,一邊陪小妞練琴,那兩天早上也同樣有效率地完成所有瑣事,不但招呼兩個小的吃完早飯、自己完成梳洗準備,還能準時送姐姐上學,我的早會也沒錯過,這一切的一切,我只多要求了保母阿姨早上早半個小時到我們家,我自己都覺得可以直接晉級神人等級了。看到這裡,明眼人的感想應該都是「搞了半天,某人的存在根本虛無縹緲嘛」,雖然我心裡的OS也是如此吶喊,不過我得自首,爸爸不在家的晚餐時間,我是祭出了兩部3C,姊弟兩各看各的,連我也乾脆拿了一台平板,不像爸爸在的時候晚餐是父女倆的共讀時間,姊姊看到一半還抬頭跟我說「家裡好安靜啊,都沒人說話」(三條斜線)。同樣的,晚上就寢時,姐姐也犧牲了她的床邊故事時間,讓媽媽我可以專心對付弟弟,她自己挑了兩本書自己念。也就是說,這一打二的兩天一夜,我雖然不至於手忙腳亂,可在「質」上還是有所犧牲,所以豬隊友還是歡迎他歸隊啦。

【這幾張是貼來向豬隊友,喔不,是勞苦功高的爸爸致敬的。爸爸是New York Jets的死忠球迷,平常對姐弟倆的穿著沒什麼堅持,唯一的興趣就是偶而讓姐弟倆穿Jets的球迷衣。對Jets非常無感的我當然不會主動幫兩人添購什麼行頭,我家有的都是小嫣子小時候親友送的,現在她穿不下了,有些還可以給弟弟穿,至於她自己就只能穿爸爸的了,結果球迷有沒有像我不知道,我倒覺得很像巫婆。】


【弟弟穿的是姐姐小時候的。這兩張是在我家附近路邊的水彩板前照的,弟弟第一次玩水彩筆,很著迷,玩了很久,「揮毫」完還給自己拍拍手,有沒有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啊?】
除了每天都忙得暈頭轉向,我八月初的時候還被「點召」陪審團。這是我搬到加州五年來第二次被法院點召,上一次是民事庭,這一次是高等法院的刑事案。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是有名的,不過我在真的「應召」(咦!?)之前,對它一知半解,誒,其實是有許多誤解。我以前以為所有的案子都有陪審團,其實不是的,案子必須夠大才有資格有這配備,不過不只刑事案,民事案也是會有陪審團的,唯一不同之處在於,刑事案的陪審團一定是來自社會各界、沒有法界背景的十二人,而且陪審團的決定一定是要全部人都同意才算,不像民事案,有時陪審團不會動用到十二人的完整陣仗,陪審團決定也不需要全團無異議才算通過,只要四分之三的團員多數即可決定。而且,陪審團的職責只在於根據法官所提供的、由雙方律師認可同意的證據資料進行了解、判斷與討論,做出被告有罪無罪、有責無責的結論,至於刑度、賠償或者應負責任,則由法官定奪。所以陪審團雖然看起來很風光,但是法官的權力還是很大的(偷偷說,我以前一直以為法官的功用只是維護法庭秩序的花瓶——對不起法官大人,我太沒禮貌了。)。
陪審團除了表面看起來風光,在我(跟很多人)眼裡其實是一件耗時耗力的苦差事,尤其是刑事案,證據審閱、兩造辯論通常費時較久,加上陪審團必須討論出全體一致的結論,一個案件耗上幾個星期是常見的,這也代表這一段時間不但得跟公司請假(公司依法必須准假),也別想像上班一樣遲到早退或者中間溜出去處理私事。另外,不管什麼案子,陪審團都不可以自行在法庭核准的證據之外另外找資料、做調查,也不可以在法庭以外跟任何人討論案情,有的大案子,比如說多年前的辛普森被控殺妻案,為了不讓陪審團員們接觸到網路、電視,受到輿論影響,還安排他們集中住在無法與外界接觸的旅館裡,根本跟坐牢沒兩樣。所以對法治正義沒有太多熱情的人(比如我),通常看到陪審團徵召通知都是會忍不住呻吟兩句的。
當然,有正當、重大、不可抗力理由的人,即使被點召,還是可以申請豁免的,而對法治正義沒有太多熱情的人,被點召時,有一大半都會想盡辦法找出可以脫身的理由,所以每一個案子,即使陪審團最多只需要選十二人,法院都必須一次徵兩百人以上。除去了有合理原因不能配合的人,要從剩下的人中選十二個人,看似容易其實很不簡單,這十二個人不只要有意願,還必須是雙方律師與法官都認可足以擔此重任的人,而什麼樣的人才算足以負擔這個重責大任呢?既不需苦其心志、勞其筋苦、餓其體膚、空乏其身,也不必行拂亂其所為、動心忍性,說穿了只需要能夠在審閱證據證詞時保持開放中立的態度,做判斷時理性地以證據為依歸就可以了。法官在大家報到時就會簡報案情的各項重點,包括被告原告、涉及罪名,不過法官不會給太多關於案情的細節,然後會讓大家填寫一份非常詳細的問卷,針對各種有可能影響一個人對於這個案子判斷的主觀認知與想法,一一細問,問卷的填答就是法官與律師判斷候選人是否適任的主要依據。然後第一天的「應召」就暫時結束了,一直要等到法官與雙方律師回去把這些問卷全部看完之後,才會在一個禮拜、十天後再把大家找回來進行真正的遴選,這個程序是不管民事還是刑事案件都一樣的。
我這次從收到通知知道是刑事案件開始,心裡就很「挫」,雖說刑事案件百百款,可我深怕碰上謀殺傷害這類的案件,因為本人從小就是個俗辣,怕血怕傷口怕屍體,所以我從來就沒有想當護士醫生這類的志願,高一時解剖青蛙,我一整個頭皮發麻不敢看。連電視電影我對於任何有暴力血腥片段或主題的也都無法接受,就算明知道是假的、演的也無法,不管是得獎大片還是票房冠軍都無法讓我買單,什麼CSI(刑案線場)、搶救雷恩大兵,我通通不看,就連我最愛的哈利波特,第四集聖盃的考驗最後有死人我都差點要放棄了,我能看的只有輔導級的愛情文藝片、喜劇片或者卡通片這類小菜級的片子,我也不知道我上輩子是做了多少壞事,這輩子膽子小成這樣(攤手);而連演的我都無法,何況是真實人生呢?
結果,我的希望當然沒有成真,我被排到的案子有兩個被害人和兩個嫌犯被告,這兩人被起訴的主要罪名一共四個,從一級謀殺、重傷害到非法持有槍械與非法持有毒品,我一看到都有一種一起手就梭哈的錯覺了。雖然有那麼幾秒鐘我在恍神中隱隱覺得能夠陪審一個一級謀殺案很酷,但是不用一分鐘我的理智就告訴我,這種案子要審的證據,從監視錄影到照片(法官有說了),我沒有一樣可以的。所以我在問卷裡只要有機會就非常仔細、詳細地描述了我的俗辣個性,為了怕這一點還不夠有說服力,我在其他「申論題」也一點兒不吝於表達我的主觀看法,包括毒品與暴力案件的關聯、合法持有槍械、正當防衛,以及過去陪審的經驗等等。基本上律師們不管我們這些陪審團候選人,對於自己能不能盡量保持中立客觀這一點怎麼說,都會詳細看大家填寫的答案,來推測這些人到底是不是真的能做到盡量保持中立,還是一開始就有根深蒂固、先入為主的成見,畢竟每個人都一定有偏見,但是偏見的強弱與心態開放的程度卻不同,這些都是可以從自由答題中看出蛛絲馬跡的。所以在問卷裡表現得越是不可理喻,被選上陪審團的機會就越小(我到底都在鼓吹暗示些什麼啊),不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別以為在問卷裡就可以為所欲為、大放厥詞,因為遴選陪審團的那天,雙方律師對於候選人所填寫的答案,是可以當眾提問或者要求更多細節的,也就是說如果我在問卷中天花亂墜地瞎扯,說我覺得特定種族跟高犯罪率成高度正相關或者其他更具爭議的言論,我就必須有心理準備可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被要求對這點詳加解說,這種臉我是丟不起啦,所以我只有在自己真的堅信、敢在大眾之前捍衛辯論的觀點上多做些文章。上一次民事庭的時候,我就是在遴選的階段針對問卷填的答案被某方律師提問的,記得雖然那時候答完不久就被解除候選,但整個遴選至少持續了幾天,在法庭裡備選時又不能盡情滑手機,很磨人啊。這次填完問卷十天後開始遴選,一開始法官會先根據閱卷結果把沒有疑問、可以直接解除候選的人點一遍(是有多不適任),這些人聽到叫名就可以直接離開,之後才是正式遴選。我看到十幾二十個人被叫到離開時都難掩雀躍,我坐在下面也好羨慕呀,心裡想著這些人到底都在問卷上寫了什麼讓法官律師通通認定他們不適任這個案子的陪審團呢,我還沒想出個結論,就聽到我的名字在倒數第二個被叫到,而那一瞬間,我有一種中樂透應該也不過如此的感覺呀。雖然我不確定是不是我的俗辣讓法官與律師覺得我是扶不上牆的爛泥,總之我全身而退了,而下一次被徵召至少是一年後的事,也許下一次換口味不要這麼重的民事案,我有可能願意真真實實的來一次陪審團初體驗(延伸閱讀:三年前我家爸爸的經驗)。
總之,時間就在這一陣子的忙碌中,咻一下地過去了,我連中秋節都是前一天收到親友的Line才發現的,原本想直接放棄掙扎,就讓它不帶走一片雲彩地悄悄溜走,後來還是覺得至少應該帶著小嫣子象徵性地過一下節,讓她有些印象,畢竟這兩年的端午節即使被我們過得哩哩剌剌,她依然印象深刻。於是我又把我家那本中國節日由來的繪本拿出來,跟她說后羿與嫦娥奔月的故事,老實說,這是繼屈原跳汨羅江之後又一不合理的典故,我講了后羿射太陽的部份,卻很難把嫦娥為什麼要偷長生不老藥講順,偷東西是不對的呀,只好說她不小心吃掉了(好弱),好在小嫣子對我硬凹成不小心吃掉這部分的接受度還比原版高,沒有繼續追問,加上嫦娥奔月這一段實在太吸引人了,她也就沒有管靈藥仙丹到底怎麼了。我想小孩子們對於會飛的角色都有種莫名的憧憬與崇拜吧,小妞對嫦娥的想像也很美好,注意力都在這位飛天仙女身上,沒有質疑為什麼月亮上會出現一隻兔子(這整段故事都好不合理呀呀呀)。我們中秋節的慶祝二部曲之二,就是到樓上陽台去賞月,偏偏那天雲很多,月亮若隱若現的久久才露臉一次,即使是這樣,小妞也很嗨,一直說她看到兔子了(雖然我很懷疑),然後又說她看到嫦娥了(這就是無中生有了吧),而媽媽我則對於自己在沒有月餅也沒有柚子文旦之下,還能又成功地進行了一次文化教育感到非常驕傲(很敢講)。
記得我曾經碎碎唸過,說想找姐弟裝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明明應該沒有什麼難度的,偏偏我想找的時候就是找不到,果真莫非定論不假,一旦放棄這個念頭姐弟裝就自動出現,一整個「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的莫名啊,好啦,這麼動人的詞句被我拿來形容一件衣服,我想辛棄疾聽了應該會變成「心氣急」吧。總之,小嫣子剛開學之後的某天,我為了買小嫣子配制服穿的白色內搭褲,難得到OldNavy的實體店面去晃時偶然看見這件長袖棉T,設計簡單用色不誇張,加上是舊金山非常實穿的長袖T,完全得我心,加上圖案是弟弟愛的腳踏車(他只要有輪子的都愛),我只考慮了兩分鐘就打包了。尤其這件雖然掛在男童裝下,小女生拿來配淡粉、紫灰等顏色的褲子裙子甚至紗裙都沒有違和感,我超愛的呀。

【就是這件腳踏車長袖棉T,雖然明明只是一件很簡單的棉T,可因為我之前為找一件姐弟裝而不可得太久了,讓我一看到這件就愛不釋手。這張照片,嗯,兩位有事嗎?】


【要照好一張兩人的合照實在很難,與其跟那千分之一秒的運氣拼了,我看我還是趁早去學Photoshop好了。】

【還是照愛擺Pose的這位容易許多。】
其實我前幾個禮拜就發現,我到處尋尋覓覓的姐弟裝,我家現成的就有一套。這套爺爺奶奶送的Puma運動裝設計一樣,只是顏色搭配不同,完全符合我對姐弟裝的標準呀,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之前一點兒也沒想到它,只能說人有執念真的很可怕。

【這兩套就是爺爺奶奶送的運動裝,明明非常「姐弟裝」,不知道為什麼之前我怎麼看就沒看出來,業障重啊。】
至於這套讓我心醉(是有需要那麼煽情嗎)的姐弟裝入手之後,立馬就上場。兩小生日前一週的週末,我們決定趁恐怖的十月「賞南瓜」人潮還沒出現前,到我們每年必玩的Lemos Farm去騎馬順便看南瓜。這個Lemos Farm我們年年來,但是去年的經驗非常慘痛(見這篇),今年我痛定思痛,提早來果然是明智的,而且今年的農場做了不少翻新,也新添了好幾樣設施。姊姊是這裡的老客人了,熟門熟路的,最愛的就是騎馬,去年弟弟來還太小,今年終於可以嘗試騎馬了。不過大概是騎馬顛簸,跟坐電動玩具車之類的遊樂器差很多,弟弟在馬上的「英姿」只維持了一分鐘,他就變臉要求下來了,看來我們家這位的「白馬王子養成之路」還很漫長呀。除了騎馬,兩人對這裡的其他設施倒是意見一致地愛得不得了,每一樣都要玩好幾遍,好在當天人不算太多,天氣也晴朗不熱,爸媽陪玩四個小時,還不至於散了骨頭,等十月萬聖節旺季結束之後,還可以認真考慮再來玩一次,哎,我知道我們沒創意,但是連開兩個小時的車都覺得懶的我們,就只有從那幾個口袋名單上的地點輪流去玩啦。

【我家黑馬王子的馬上英姿....下一秒就變臉了(斜線)。】

【姐姐騎小馬不陌生了,吸引我們一遍一遍來Lemos Farm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兒的馬了。】



【農場裡有一個Petting Zoo,裡面的山羊非常習慣人的接近與餵食,只要誰手上有飼料,就會爭相過來搶食,這些成年山羊的身高跟弟弟差不多,所以對他來說很有威脅感,他不敢靠祂們太近,也不太敢餵山羊,只有小羊他不怕,敢去摸牠軟軟的毛。】

【碰到大山羊弟弟就一直往我身上躲,殊不知後面還有一隻,他避過了前面那隻,一轉身發現又有一隻跟他面面相覷,都傻眼了他。不過,只有他內心戲這麼多,這些山羊們根本不把他放在眼裡。】


【兩小都很愛遊園小火車(嗯,沒有軌道,充其量只能算聯結車吧),弟弟坐在車上還會對一路經過的東西指指點點,非常投入,反正我們買的是無限暢遊的票,只要不需要排隊就讓他們坐個過癮吧。】


【一個小搖搖馬也能讓兩人玩得不亦樂乎。】




【農場闢的小遊樂場區有兩個氣墊跳跳屋,弟弟很感興趣,但是每次進去都因為裡面其他的孩子跳得兇猛而卻步,後來是姐姐找到他,簽著他一起走到中間,再帶著他一起跳,他才抓到訣竅的的。我很愛這兩張姐弟倆的照片,很有愛呀。】

【既然是為了來看南瓜,總得要跟南瓜照照相吧。看得出來南瓜是只有爸媽在愛的。】

【弟弟對南瓜沒有愛,對噴水池倒是很欣賞,一直繞著池子指著水柱說「water!」。】


【那天中午我們在農場裡野餐,不受控制的弟弟要玩不要吃,大家都在吃飯,只有他在耍寶(也許他覺得他是在練習當型男?)】
既然這麼大篇幅記了衣服,就不得不提到最近讓我驚呆了的發現(據說驚呆是很潮的詞,所以我也硬要來用一下)。姐弟倆按照年齡,衣服尺寸應該分別為5T與2T(終於弟弟也進入了一年一碼的尺寸了,撒花呀),不過弟弟個兒壯碩,有些剪裁他穿3T的也不嫌大,甚至看來剛剛好,而我們家嫣然姐姐雖然個兒高,可是枚火柴人,我前兩天整理她的抽屜,赫然發現有些她還在穿的衣服,居然也是3T的,因為這些衣服除了穿起來變成七分袖、七分褲以外,看上去並不緊繃,也就一直沒有除役,沒想到差三歲的姊弟倆的衣櫃就這樣無縫接軌了啊啊啊啊,這樣合理嗎?
衣服尺碼重疊,鞋子在短時間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吧),弟弟目前還在穿美碼六號的鞋,跟姊姊當年的進度似乎是差不多的,沒想到小胖弟壯歸壯,腳丫沒特別大,而向來是小腳族的姊姊暑假剛從美碼九號畢業,進入十號,這是今年以來第二次的尺碼突破,跟往年比算快的了。
好了,下一篇就是真心不騙的生日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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